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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一位女孩
任何人,任何事,都有第一次,我也一样。我第一次喜欢一位女孩,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。整个过程至今还记得很清楚,奇怪的是,她的模样却一点也想不起来。但既然在这儿唠叨开了,总需有个形象吧,所以,我想她应该是这么一个样子的。
她脸比较圆,当然,肯定不是圆规般的那么圆。估计是比较胖吧,如果愿意减肥的话,再长一点也是可能的,但在那时候她胖是正常的,而减肥是不可能的。她有一双大眼睛,这点是肯定的,这倒不是说我总喜欢大眼睛,我也有喜欢小眼睛的时候。不过,我一直没搞清楚到底我是何时喜欢大眼睛,又是何时喜欢小眼睛,但第一次喜欢的女孩是大眼睛的应该没错。她的鼻梁不高,这没办法,南方人,鼻梁都不高,而她是标准的南方人,虽说是想像,但也不可太脱离现实。嘴唇比较厚,这也是没办法的事,跟鼻梁的原因相同。脸颊红苹果一样的好看,在她那个年龄段里,脸颊都是这样子的。头发很长,我总是喜欢长头发,所以,在我的想像之中,所有我所喜欢的女孩子无一例外,全都是长头发。跟其它女孩子的长发有点不同的是,她在长发的双侧扎了二条辫子,是那种只扎了头绳而没有编结的辫子,在头发披肩处和其它黑丝一同随风飄拂。如果恰逢侧风吹过,黑丝凌乱着贴上她红红的脸颊,唉,真好看。
因为认识她在夏季,所以,她穿着一条无袖连衣裙,裸露的手臂和腿脚,白白胖胖,圆圆润润。她一身的皮肤,有玉的润泽,却没有玉的冰冷,象藕一样的鲜香,但比藕还水灵。最喜欢看着她走路,那是自然美的集结。当然,她的步履不免有点细碎甚至缺少踏实,但绝无半点做作,找不着任何俗艳的的沾染。仙女总有点人气在,她当是仙上之仙。
事实上人的美是没有局部的,也许是小眼睛,也许是单眼皮,也许是大嘴巴,只要搭配合适,还是美。有如一嘴参差不齐的牙,吐出的言语芬芳,哈气如兰,如何不美?何况容颜在美之中所占比例不大,气质和神情才是关健。好比做菜,好吃的菜说不清是主料重要还是配料重要,主配料都齐全了,还需火候。火候就如同人的气质和神情。所以,即便是我记住了她身上的所有一切,然后去细细地分析美的具体所在,也是徒劳。因此不如就一句话:“总之,她很美。”来的畅快。
认识她是因为我姨婆,我姨婆是我妈的姨妈,这可以算是废话,我怕有人不明白,还是说清楚的好。姨婆过惯了好日子,但姨爷爷出走南洋后音信全无,原有的一家布店又合了营,姨婆的好日子因此便难过了。姨婆年龄大了,她懂得许多事,但没一样可以用来换钱,只好省吃简用,凭借旧家底,还不至于太穷困。但毕竟活钱没了,死钱有限,大手大脚惯了的姨婆难免捉襟见肘。好在姨婆秉性乐观,一天到晚乐呵呵,与人交往极为随和。又知道不少家传的医药知识,还有一肚子的故事格言,所以,乡里邻居亲朋故旧没有不说她好的。她乐于助人,自然别人也乐于助她,因此,姨婆的日子过的很是充实。
姨婆经常进城来,进城后当然是先到我家。姨婆到我家走的是穷亲戚,她爱我母亲也爱我们这一群孩子,我们家是她老人接济的对象。我喜欢姨婆,因为在姨婆家可以吃到很多好吃的东西,其次,姨婆很能讲故事。但因为我们家穷,没什么可招待姨婆的,连晚上住宿都有诸多不方便,所以,姨婆也经常去她的另一家远亲处住几天。这家远亲是有钱人,在那年代,你只要看看带花园的洋楼,应该就明白这是多么有钱的人家了吧。从父母平时谈话中知道,这一家远亲对姨婆有固定的接济。家父家母二人脾气相差极大,但那种死要面子的毛病却一模一样。也因此,爸爸妈妈从不上富亲戚的门。而且这家远亲据说是姨婆家原先的手下,发财的原因还有些对不住原主家的地方。所以,父母对这种接济不以为然,自然,也和这家人没有来往了。
有一次姨婆来了,吃过午饭,姨婆说想去远亲家住几天,并且想带我一起过去。妈妈有点不高兴,妈妈说您老就住这吧,让您外甥女婿上单位住吧。姨婆不答应,执意要去。妈妈是老派女性,心里即使有一千个不愿意,在长辈面前却不敢吱声,只好让我跟姨婆走了。
我跟着姨婆走了,其实并不远,坐着三轮车,二十分钟的路程也就到了。虽然早有耳闻,远亲家的房子相当漂亮,但眼见的富丽堂皇还是吓了我一跳。穷人家的孩子,哪能想像得出?也是不争气,被这一吓,我赶紧跟姨婆说需上厕所。远亲家的一位老佣人带我去的,天,这也叫厕所?又大又豪华,站在抽水马桶前我便傻了眼,不知该如何应对才是。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东西,抽水马桶这名称还是后来父亲告诉我的。走出厕所后,姨婆在花园里说话,佣人为我端了张椅子让我跟姨婆坐一块。就这时,她正坐在我的对面,姨婆说,你们是同辈,他比你大二岁,小名阿歹,你就叫歹哥哥吧。女孩嫣然一笑,玉铃般的一声歹哥哥,从此,这家里到底还有多少希奇漂亮的东西我是再也不关心了。所以,我跟姨婆在远亲家住了二天,能记住的除了她以外再也没有其它了,哦,当然,还有马桶。
二天时间里,我们玩的很和睦。我喜欢当哥哥,现在也一样,因为我在家最小,从没当过哥哥,何况是这么漂亮的女孩的哥哥。当哥的应该是妹妹的值守,护卫和跟班。所以,她在前边蹦蹦跳跳地跑,我就在后面小小心心地跟;她在这边乐乐呵呵地玩,我就在那边一心一意地瞧;她在柳阴下午后游园,我在花枞边屏息待立,驱赶蚊蝇。当哥的更应该是妹妹的朋友,伙伴和知己,所以,她想钓鱼,我马上挖蚯蚓;她想吃柚,我立刻便上树;她想插花,我满世界找剪子;她想玩土,我便陪她一身泥。我哄得她十万分的高兴,所以,她总在笑。她的笑柔和如水,尤其是一双宝石般的大眼睛,头稍一偏,光芒四射。害我盯着她不动,时时犯傻。她却嘻嘻俩声,回头跑了,自然,我得赶紧追上去。
二天时间过的极快,我该回家了。告别时我有点伤感,她却笑容满面,挥挥手说直说再见再见。再见是美好的祝福,实事上我再也没能与她再见。在姨婆面前我变着法谈论远亲,目的当然是为了让姨婆再次带我去。姨婆好象总不太理会我的心思,任我绞尽脑汁也无法。大约一年以后吧,有一次姨婆从远亲家来,带来一张贺卡,上面写着一句话:坏哥哥好!估计是歹字不会写。字写的很差,也难怪,我们那时候写的字当然很差。更奇怪的是,自从收到她的这张贺卡以后,我就再也不去想她了。但我很小心的将这张贺卡藏若珍宝,以至于到我小孩出生时似乎还在。
这就是我的第一位女孩,很喜欢的女孩。至于喜欢和爱之间是否有无关系,我可说不清楚,因为当年我们都还小,我刚九岁,她当七龄。
2004年6月8日星期二